来源;纳税网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国税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追缴南通某铝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税款2232548.23元;处偷税额0.5倍罚款,计1116274.12元,对其编造所得税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罚款50000元。
今年9月,启东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对增值税低税负企业南通某铝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税务专案检查。税收征管系统中的户籍资料显示,这家铝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是由美国某实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铝制汽车轮毂,产品全部用于出口,并于2004年9月正式投产。该公司投产3年来,共计申报出口销售收入28767万元,内销收入2421万元,合计已办理出口退税4094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仅为85万元,增值税负担率不到0.3%。该公司同时还是亏损大户,2004年~2006年的累计亏损额已达到2998万元,2007年1月~3月账面又亏损了458万元。
投产3年,每年都有大量产品出口,这家公司缘何只亏不赚?由于该公司属本地知名企业,启东市国税局决定暂不调账,先派人到该公司内进行账簿凭证检查,视案件发展情况再作进一步安排。检查组人员到公司说明来意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低税负和巨亏的原因进行了解释。他们说,一是由于受主要原材料铝、铜、镍以及燃料天然气价格快速全面上涨的影响,公司2006年生产成本比2005年增加近3000万元,而产品销售价格几乎没有什么提高,所以亏损得很厉害。二是受人民币升值影响,2006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近200万元。三是公司投产后销路不畅,残次品率高,实际产能与设计产能相差较远。
检查组人员没有完全相信这些解释,而是花了1个多星期的时间对近千本账簿和凭证进行了深入检查,发现了1个疑点。账面反映,该公司开业至2006年9月累计向董事长张某借款1768万元,其中1000万元是以董事会决议的名义弥补了公司亏损,另外748万元转作铝屑下脚料收入,剩余20万元用来还账,债主叫朱某。
检查组人员很想知道,这1748万元真实来源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和铝屑收入有关?
经过对生产现场的核实以及初步询问有关人员,检查组人员发现,当时负责处理这些账务的财务总监是台湾人杨某,而杨某已于2006年8月辞职离开。不仅如此,当时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负责物料管理的副总经理(正是杨某的丈夫)和物料管理部部长都在2006年8月前后离职。公司现在的管理者都表示对当时铝屑的管理细节不清楚。
检查组人员立即将上述情况汇报给启东市国税局。该局调集业务骨干进行了初步分析,指出该公司存在下列疑点。第一,作为长期在国外的美国董事长,不到两年时间哪来1000多万元的人民币现款?而且分成数十万元一次逐笔存入银行账户?第二,作为铝屑收入的748万元为什么既无原始记录,也没有开具发票?第三,根据原始凭证,1768万元现金存款都是由杨某经手的,那么账面用来弥补公司亏损的1000万元是不是该公司销售下脚料的收入?但经过核对,该公司在2006年6月之前的账面上,根本没有铝屑下脚料收入申报增值税的记录。第四,收到20万元现金的债主朱某是干什么的?现在在哪里?
稽查局领导和检查组人员分析疑点后,决定加大检查力度,兵分三路,力争取得突破。
第一路检查人员查找朱某这个人。经过努力,检查人员终于得知朱某是浙江人,在江苏省海门市注册了一个金属铸件加工场。检查人员得知这一线索后,立即赶往海门市进行调查,但发现金属铸件加工场早已人去楼空。第二路检查人员继续在该公司调查取证,检查相关账簿凭证以及有关资料。第三路检查人员则对该公司以及相关涉案人员董事长张某、财务总监杨某的所有银行个人储蓄存款进行检查。
第三路检查人员经过对银行账户的调查发现,公司董事长张某在中国银行某办事处开有活期存折账号,金额进出超过1800万元,其取出现金的日期和金额,与该公司账面上反映的董事长张某借款现金存入金额日期完全吻合。
与此同时,在该公司检查账簿凭证的人员也发现,在几份凭证的反面竟然复印有某月某日销售给朱某铝屑下脚料的记录以及货款结算记录,记录上还有杨某和朱某的签字。
案件检查至此终于有了眉目,检查组人员一开始的疑问和猜测应该是可以解开的。但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该公司作出解释。一是杨某自2006年8月辞职离开企业后,9月和11月还有两次存款和一次取款记录是由谁经手的?二是原始的铝屑下脚料的销售结算记录现在何处?经过询问,该公司总经理交代,自己对这些事情并不清楚,如果杨某离开办理手续时,可能会将以前的资料交给董事长张某的侄子台湾人张某。
董事长张某的侄子在该公司筹办期间负责基建,后一直在东北做房地产生意。无巧不成书,这几天张某正好受其叔的委托在公司处理一些事情。
在张某的办公室内,检查人员简要介绍了相关情况后,张某主动从其资料橱里拿出了几大捆资料和一本存折,并承认曾查询存折余额后从中取出过10万元交到公司账上,对于其他资料从未翻看过,不知其中写的什么东西。
在杨某交给张某的资料里,发现铝屑下脚料的合同、销售记录、存折收款取现记录、现金存入公司账户记录一一对应,千万元下脚料销售铁证如山。另外,还从中发现了该公司账外销售给苏州某公司废酸、废电解液等其他下脚料的记录,以及为江苏常州、无锡、洪泽3地的轮毂生产企业加工轮毂未申报销售的证据资料。
另外,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产品全部销往位于避税地维尔京群岛和萨摩亚群岛的2家公司,存在避税嫌疑,检查人员已提请相关业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反避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