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9号)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税务机关对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指导,全面提升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水平。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税务师协会于2007年8月1—2日在广州举办为期两天的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培训班。各市国、地税局征管科、各税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4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课程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一)国家税务总局涉税鉴证业务文件出台背景、意
义及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指导作用
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师管理中心副主任伍舫主讲。
(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的操作规范
由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曲军主讲。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
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李健强主讲。
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高峰同志在培训班上传达了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及全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长会议的有关重要内容。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陈胜生会长到会并就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做重要讲话。培训班由于内容务实,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受到广大学员普遍好评。